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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德书院一三级医学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3 01:22:00   浏览次数:
        12月11日,启德书院一三级医学党支部于三楼会议室召开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议。会议由胡春花同志主持,一三级医学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及第五组积极分子出席。

        此次会议通过列举白皮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部分章节,结合讨论近期党内反腐倡廉、加强党建的时事热点,号召支部成员认真学习党规党纪的具体内容,加强自我反省与自我监督精神,遵规守纪,严于律己,不断进取。

                                          

        会议开始,李晶同志诵读了中国共产党自律准则,支部成员也相继诵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在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学习时,针对分则的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主持人引出毕福剑的例子,引发支部成员的思考。当学习第六十三、六十四、六十五条时,王滔同学发表了自己的学习感悟,他举了“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的例子,并表示我们应向焦裕禄同志学习,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将党规党纪落实到生活中。在学习第八十七条时,冯志玮同志分享了自己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中感受到的党加强自我建设后的一些不正之风的改善,胡春花同志表示赞同并举出公款消费等现象减少等实例。在学习第一百二十条时,王弘懿同志根据条例内容联系学习生活,谈到考试作弊的问题,他表示,正是因为作弊处分的威慑力量,才能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

                                            

        会议最后,支部成员纷纷就学习内容发表了感悟。吴英同志表示,通过此次学习,我们要提高对自己的要求,严于律己。吴艺迪同志表示,言论需要经过权力验证才能让人信服,在权力面前依旧保持操守才是真正的难能可贵,希望大家能将党规党纪深记于心,在将来面对诱惑时能够有一颗坚定的心。

        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了解纪律、不断学习纪律才能更好地遵守纪律,作为党员,我们应该坚持学习党规党纪,并在生活中实践,规规矩矩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启德书院一三级医学党支部
201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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