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西交教〔2016〕38号《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各专业接收2015级转专业学生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 52名
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 12名
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 4名
法医学专业 5名
护理学专业 4名
药学类专业(含药学、制药专业) 10名
二、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2015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建筑类专业入学测试不合格而被调专业的学生不受此限制);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三、审核程序:
1、学部在5月20日前按照学校申请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
2、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部按照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原则,对初审合格学生一学年的成绩进行审核,按照学生成绩学分绩排序,确定终审通过名单。
四、咨询安排:
时间:4月25日——5月4日下午
地点:医学部行政楼一层教学管理办公室112室
电话:82655039
信箱:liuw808@mail.sjt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五、课程补修
参照2015级本科生培养方案,转入学生其“大一”已通过课程学分不低于相关专业“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该课程无需补修;如未修或虽已修、但学分低于“应修课程表”中的同名课程,则必须补修该课程。
医 学 部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