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及有关单位:
为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感知身边的网络安全风险,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中央网信办会同教育部等部门于11月24日至30日举办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在启动仪式上发表讲话。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57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第1项“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和第3项“‘网安启明星’青少年体验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各单位要动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积极参加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力争做好学生党员全覆盖,每院参加人数不少于本院学生总数的20%。
二、各单位学生参加第一项“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后,成绩合格,可获得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和中国大学生在线颁发的《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证书》电子证书(见附件2)。书院依据统一收集的电子证书为参加竞赛的本科生计一次“课外8学分”讲座报告记录或党员学习记录,同时报送参赛人数,电子证书留存备查。学院依据统一收集的电子证书报送参赛人数,电子证书留存备查。
三、为了调动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的积极性,学校将对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辅导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成绩进入网站个人排名前50名的我校学生进行奖励。各院可在收集的电子证书中随机抽取1%的学生进行奖励,礼品为张维为著《中国超越》一本。
联系人:薛周利 联系电话:82664987
e_mail:xuezhouli@mail.xjt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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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参加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网信办有关工作安排,定于11月24日至30日开展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教育系统参加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
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周主题为“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各地各校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网络素养,营造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活动内容
1.举办“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2014年11月至12月教育部思政司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竞赛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为主,分普及赛、争先赛两个阶段,将于11月25日在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启动。各地各校要组织高校学生积极参与网上答题和线下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兴趣,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能。
竞赛网址:http://v.univs.cn
中国大学生在线联系人:李蓓蕾、刘宇宏,010-58556801、58556578
2.开展“网络安全精彩一课”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精彩一课”教育活动,以课堂讲授、实地参观、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等方式,组织青少年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3.开展“网安启明星”青少年体验活动
11月29日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启动“网安启明星”工程,届时将推出“线上网络安全体验基地”。各地各校要积极动员青少年学生登录参与体验,进一步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康上网、依法用网、文明护网的意识。
体验网址:http://waqmx.360.cn
4.开展具有本地本校特色的网络安全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要围绕活动主题,制作并向学生发放网络安全知识手册,设计开展具有本地本校特色、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的网络文化活动,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网络素养。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首届网络安全周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网信部门和教育系统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教育。
2.突出主题,注重工作实效。宣传周期间,要统一使用国家网络安全周宣传标示。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校园安全上网、依法上网的良好氛围。
3.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以安全周为契机,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要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要推动相关内容纳入新生教育、课程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完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体系,切实增强教育实效。
请各地各校于2014年12月7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wlc@moe.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莎日娜、翟文洁,010-66096657、66096537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