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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求职陷阱有哪些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6 15:37:00   浏览次数:
      又迎来了新一次就业高峰期,许多求职者纷纷开始找工作,而一些招聘陷阱也开始盛行。

  陷阱一:招聘单位收费

  “如果有公司上来就让你先交报名费,那一定是趁火打劫的骗子公司。”郑志宏说,毕业生在应聘时遇到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培训费等额外费用的企业,最好都不要相信。“不少皮包公司就是看重学生求职心急,借着招聘会骗钱。”郑志宏提醒毕业生,招聘单位入职培训费、员工管理费等任何名目的收费,都是应该警惕的。

  陷阱二: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有的企业招了人,就无限期地让学生实习,待遇也是按实习发放。这也是一种招聘陷阱。”

  近来,很多求职的大学生被所谓的实习期三个月,再加上试用期三个月,搞得一头雾水。那么,为何会出现漫长而又有些奇怪的现象呢?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根据实际经验表明,有这样做法的企业往往并不是真正地需要人才。其表现有两大特征,一是会很快就提出签订劳动协议,然后马上开始工作。二是一次招收的学生数量比较多。因此,学生求职招聘时要注意以上特征,看清单位是否有真正的用人诚意。

  其实,对于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劳动法》早已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陷阱三:通过招聘剽窃求职者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

  专家介绍,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四:传销公司网上设求职陷阱

  求职材料刚挂到网上,先后有三家公司通知电话面试。仔细一查就会发现这些公司是在利用网络搞传销,正在找工作的大学生当心掉入网上“求职陷阱”。

  政府为方便大学生找工作,开通网上求职平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在网上设“求职陷阱”骗人。大学生网上求职要选择一些大型的、正规的招聘网站,不要轻易在不熟悉的网站填写简历。求职过程中,要注意甄别用人单位,查实用人单位是否正规、真实、可靠。

  陷阱五:“三金”协商放弃,假高薪陷阱

  在大学生求职招聘中,一些单位声明高工资,以此为诱饵,但却以不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为条件。

  正忙于四处求职的学生小张对记者说,他在通过一家私营公司的最后一轮面试后,人事主管对他说:“我们和公司的员工协商一致,都不缴纳‘三金’,因为,几年来公司没有一名员工离开公司后失业,失业保险费都是白缴。而且,公司给员工的工资都很高,里面就有包括这部分钱。所以,希望你也能与公司达成一致。”

  一些不良的用人单位为了剥夺求职者的权利,经常会在合同中出现一些不合法的内容,这些都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仔细审阅内容,当合同中出现异议时,还要运用自己的沟通技巧同用人单位谈判,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目前上网搜索求职信息成为了大学生寻找工作的主要途径,然而少了大型招聘会对于用人单位资质的审查环节,一些招聘陷阱也混迹在网上的招聘信息中。调查来自上海5所高校的30多名大四学生后发现,目前,网络招聘陷阱大致划分为4个类型。

  陷阱六:以招聘之名做“广告”

  “前两天,我在网上看到几个待遇不错的职位空缺,于是投了简历,可是不久后却得到了早已招满的回复。“上海理工大学的小陈说,开始他还奇怪为何公司人已招满还要继续在网上招人,后来一位去年就在这个公司吃过亏的师兄告诉他,这些企业其实是假借招聘之名,进行一些广告炒作。通过长期发布招聘信息,增加企业的“曝光率”,同时也利用可观的招聘数量,制造一种公司求才若渴的假象。

  陷阱七:“销售主管”竟是推销员

  “由于一家建筑公司给出的是‘销售主管’的职位,因此我当时就去面试了这个职位。”应用技术大学的小李说,当时经过层层复试后,她被告知要参加新进推销员的培训。在与公司交流后才发现,所谓的“销售主管”其实就是公司给每一位“销售员”的封号,“主管”原来是招聘公司的“馅饼”。

  陷阱八:大公司变成了小公司

  “我当时投简历时选择了一家在本地发展迅猛的大公司,不料最后却等来了另一家小公司。”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小朱告诉记者,该公司声称其与她选择的公司有合作项目,因此才委托大公司帮他们招聘,“这家小公司事后也坦言这么做主要是借前者的名气来招揽应聘者,但我经历了那么多次的面试却进了另一家公司,心里真的不是滋味。”

  陷阱九:试用期换取廉价劳力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薪500元,转正后月薪XX元,成正式员工后还有各类津贴和福利。”上海大学的小王说,这是当时一家广告公司在答应录用他时给出的条件。可没想到,在熬过了前3个月的试用期后,公司却以能力不够回绝了他。“后来我才从我后几任的‘实习生’处知道,公司都是以同样的理由回绝了他们。原来我们是被当成了公司的廉价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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